汕头市澄海给排水总公司2021年第二次招聘人员5名公告
2021-08-12 16:07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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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汕头市澄海给排水总公司第一次招聘员工的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举行第二次招聘公司正式员工5名。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条件
(一)拟招聘人数
汕头市澄海给排水总公司第二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名。(具体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未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理;
2.具有良好政治思想素质,品德优良,身体健康,作风正派;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并于2021年7月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8月26日后出生);
5.仅限汕头本市户籍人员;
6.热爱工作,细致认真,具有较强的责任感;
7.能适应三班倒值班和加班的需求;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薪酬比照汕头市澄海给排水总公司现有正式员工的工资待遇,并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等相关手续,试用期六个月。
三、招聘的组织和监督
为加强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拟由汕头市澄海区水务局及汕头市澄海给排水总公司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汕头市澄海给排水总公司。
四、招聘程序与方式
(一)发布招聘公告
由汕头市澄海给排水总公司通过澄海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26日-2021年8月31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考者请在2021年8月26日9:00至2021年8月31日18:00期间自行登录“汕头市澄海给排水总公司第二次招聘人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截止后不再接收报考申请。
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sydwzl.com/gdstchjpszp2021/
报名人员必须认真核对岗位条件及相关要求,对填报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能否通过报名初审,报名结束3天内报考人员可以在报名系统中查看反馈,不另行通知。
(三)笔试准考证:报名结束后由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届时在澄海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准考证与本人身份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形式: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时间为90分钟。
2.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入围面试。
4.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5.笔试结果公布:
笔试成绩在澄海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进行查询,报考人员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澄海给排水总公司人秘科申请查分。每个报考人员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二)面试
1.面试形式:线下结构化面试的形式。
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技术能力和岗位匹配情况等。
2.面试对象的确定:考生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对象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则均参加面试,不足比例数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
3.面试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地点根据澄海区政府门户网站通知为准。进入面试人员须进行资格审核。所有进入面试人选在规定时间内须提供以下材料:
(1)汕头市澄海给排水总公司第二次招聘人员报名表(在报名系统中登录双面打印,并在“报名人员承诺”中签名);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2张;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计划生育证明书;
(6)应聘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7)报考人员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的,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1份;
(8)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除照片、《计生证明》、《同意报考证明》外,审核后招考单位留存复印件退回原件,报名材料可由他人代为缴交。
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可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审核合格的凭本人身份证领取面试通知书。通过资格审核,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按要求履行满5年服务期职责的承诺。
4.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具体时间等事项另行通知。没有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5.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入围体检。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合成。即: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从报考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及考察入围人员(如果末位总成绩有若干人分数相同,则取笔试分数高者;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确定排名顺序)。
六、体检、考察、公示和拟聘用
(一)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并根据需要增加体检项目。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放弃资格。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若出现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则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如果递补人员有若干人总分相同,则取笔试分数高者),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
(二)考察: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考察时本人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材料原件。
1.应聘人员应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
2.考察结果不合格的,取消考察对象的录用资格。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可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依次递补(如果递补人员有若干人总分相同,则取笔试分数高者;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确定排名顺序)。
(三)公示: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澄海区政府门户网站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汕头市澄海给排水总公司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如因辞职、辞退等原因导致缺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代码报名,报考多个岗位代码的,取消报名资格。
(二)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考岗位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八、公开招聘的公告、事项、拟招聘人选公示等事项按规定的时间在澄海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网址:http://www.chenghai.gov.cn
九、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资格审核等工作。报考者应持“粤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面试及体检;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需提供考前72小时内在广东进行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
十、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联系部门:汕头市澄海给排水总公司 0754-85723101
监督部门:汕头市澄海区水务局 0754-85862246
附件:汕头市澄海给排水总公司第二次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
汕头市澄海给排水总公司
2021年8月12日
附件:
原文标题:汕头市澄海给排水总公司第二次招聘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www.chenghai.gov.cn/gkmlpt/content/1/1953/post_1953319.html#4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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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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