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深圳市南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149名公告(2)
2021-08-03 13:50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南山区人力资源局

七、递补
因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在公示期间被取消聘用资格、自愿放弃等情形导致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不满的,用工单位可决定在本岗位笔试和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和公示。
八、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有关规定的,须在公示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到用工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和党建组织员用工方式为劳务派遣,与用工单位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社区专职工作者用工方式为直接聘用,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工单位批准同意未能按期办理用工手续的,不予聘用。
九、岗前培训
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应与新聘人员在劳务派遣合同中约定进行岗前培训。新聘人员须参加岗前培训和培训效果考核,考核合格后到岗工作,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
十、人员管理和薪酬待遇
新聘人员由用工单位根据南山区编外人员管理相关规定和用工单位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执行南山区编外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和用工单位薪酬分配办法,实行年度考核薪酬晋升机制,并将综合经济社会发展、财政收入和深圳市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等情况动态调整薪酬水平。
新聘人员聘用期间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享受国家规定的休息休假权利,参加用工单位工会并享受工会会员相关待遇,每年享受一次健康体检。
十一、其它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南山区人力资源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报考人员应当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在参加资格审查、现场面试、体检、考察和岗前培训等现场工作时配合现场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并出示“粤康码”“行程卡”。如报考人员在现场发现异常,经区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人员确认不能按本公告规定程序继续进行的,取消招聘资格。
(二)报考人员存在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等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不予聘用;已办理用工手续的,取消聘用。
(三)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接听。因报考人员提供错误联系电话或无法及时接听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均包含本数。
(六)本公告由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
南山区人力资源局
2021年8月2日
附件:
附件1:深圳市南山区机关事业单位2021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4:深圳市职称申报有关政策简要说明(2020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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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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