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丰顺县司法局2021年招聘2名行政复议辅助人员公告
2021-06-23 09:27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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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梅州丰顺县司法局2021年招聘2名行政复议辅助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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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来源:梅州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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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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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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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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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华图咨询电话:0753-2389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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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丰顺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县司法局聘用行政复议辅助人员的函复>(丰机编办函﹝2021﹞34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丰顺县司法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复议辅助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名额
招聘行政复议辅助人员2名,男性(具体工作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二)政治素质好,服从分配,热爱司法行政事业,乐于从事司法行政工作;
(三)具备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背景及一定的司法实践经验和社会实践经验;
(四)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文字写作和电脑操作技能;
(五)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无纹身等,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22至35周岁(1986年7月1日至1999年7月1日出生);
(七)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
2、受过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参加非法组织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1年6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三)报名地址:丰顺县司法局四楼政工办(汤坑镇新世纪开发区世纪路116号),电话:0753-6688693。
(四)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填写《丰顺县司法局招聘行政复议辅助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将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所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非全日制需学历认证),以及近期免冠大1寸彩照3张(同版),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五)报名注意事项:报名时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资格。
四、招聘方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100分,面试100分,综合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
(一)笔试:考试主要范围以法律基础和行政复议知识为主。
(二)面试: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数,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同一职位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
(三)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者。
五、体检和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工作由县司法局统一部署实施,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县司法局审定。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六、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丰顺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试用:根据面试考核结果确定试用对象,试用期为2个月。
(三)签订劳动合同:试用合格,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两年一聘,合同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由单位进行考核,决定是否续聘或解聘。
(四)工资待遇:按县政府后勤服务人员标准的工资待遇执行
备注:本公告由丰顺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1丰顺县司法局招聘行政复议辅助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丰顺县司法局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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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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