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5人公告
2021-06-16 16:19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网络
广东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网络招聘信息: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5人公告,报名时间:6月16日至6月30日,请考生多加关注。更多关于金湾区人民检察院,合同制,珠海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内容,请关注(广东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频道/广东人事考试网)!
招聘公告: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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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来源:珠海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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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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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6月16日至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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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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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华图咨询电话:0756-2220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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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职位
劳动合同制书记员5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学士及以上学位(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
4.报考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报考者应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法学或法律专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有法律职业经历的优先;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不讲诚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
5.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书记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书记员年总经费约12万元,享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相关福利待遇。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1年6月16日至6月30日(截止至当日16:00)
(二)报名资料
1.《金湾区人民检察院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提交可编辑Word格式文件及含本人签名的扫描为PDF格式文件各一份;
2.报考者近期彩色免冠大一寸照片电子版;
3.报考者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扫描件;
4.学历、学位证扫描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扫描件;
5.留学回国人员报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等扫描件各一份;
6.报考者为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业在职人员,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若有法律工作经验者,需提供相关工作证明扫描件;
8.无犯罪记录证明、计划生育证明、征信记录(此项可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
(注意:报名材料文件格式不符者,相关证明材料不齐全者,将被视为不符合应聘条件。)
(三)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邮箱地址:xzjc_hr@ezhiduo.com。报名资料扫描件(压缩包形式)发送至上述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注明 “应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姓名”字样。
(四)打印准考证
使用A4纸及时打印《准考证》并签名,以备考试现场查验。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或经通知未按通知时间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为应聘者自愿放弃应聘资格,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其他事项
1.符合条件报考人数少于拟招聘人数1:3比例时,不予开考;
2.考生需持有绿色“粤康码”或“防疫健康信息码”查验方可参加笔试、资格审核和面试,如现场发现体温异常将禁止进入考场,工作人员将劝告考生应立即前往发热门诊就诊。考生应在考前14天申领“粤康码”,自我健康观察14天,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考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笔试、资格审核、面试等环节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当地指挥部批准证明和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笔试、资格审核、面试等环节前14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发布公告。
五、招聘程序
(一)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的竞争性选拔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分数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形式,不指定任何教材。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考生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须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原件,以备审核,其中报名表“本人承诺”一栏需本人亲笔签名,并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计划生育证明、征信记录。相关资料提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或无领导小组面试方式,侧重考察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包括对工作岗位的知晓度、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态等。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确定考试成绩,并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及考察
1.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具体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参照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作风、家庭情况、身心健康、人际沟通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资格复查。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所产生的空缺可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湾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jinwanjiancha)及珠海人力资源网(网址:www.zh-hr.com)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未收到情况反映,或收到情况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二)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制书记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2个月,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与我院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或出现辞职情况的,所产生的空缺可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首次签订合同期为1年,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者可续聘。
七、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二)对违反招考纪律的考生,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已通过笔试、面试和体检但自动弃权,或已签约但未按时报到的,均造成行政成本和社会资源浪费,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聘用人员不办理户籍迁移和工作关系调动。
(五)在本次公开招聘期间,我院委托珠海学子锦程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e职多)从事宣传推广、提供咨询、考生联系等招聘服务工作。
(六)咨询电话:
珠海学子锦程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13326652328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检察院:0756-7799020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6月15日
附件1:金湾区人民检察院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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