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州市花都区宣传系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公告(3)
2021-01-30 20:02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中共广州市花都区委宣传部
十一、防疫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应聘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及时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区委宣传部)公告。
(一)所有考生须在粤省事小程序中注册“粤康码”,并在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态、来粤方式等情况。打印并如实填写《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附件5)。
(二)尚在外地的考生应及时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抵粤,并按属地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以免耽误考试。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按照广州市相关防疫要求执行(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
(三)考生近14天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务必在笔试前到医疗卫生机构做好核酸检测(中高风险地区考生48小时内,低风险地区考生7天内),取得检测结果(电子版和纸质版均可),同时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粤康码”及《承诺书》参加笔试;上述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四)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五)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或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或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或“粤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度等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六)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七)根据广州市的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广州市花都区委宣传部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招考方式等事项进行调整。
十二、注意事项
(一)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不推荐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开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布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网络辅导教程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方无关。
(三)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四)招聘单位不负责聘用人员的家属随迁、就业等问题。
(五)咨询及监督投诉
1.咨询电话:020-36899196(资格条件咨询)、4008228076(报名技术问题咨询)。
2.监督投诉电话:020-36899109。
3.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中共广州市花都区委宣传部
2021年1月29日
附件:1、广州市花都区宣传系统公开招聘单位情况简介.docx
2、广州市花都区宣传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3、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pdf
4、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学科对应具体专业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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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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