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兴宁市2020年公开招聘基层社区工作者21名公告(2)
2020-10-13 09:46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主要采取笔试方式。由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参加考试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及准考证原件,复印件无效。
(一)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xingning.gov.cn/zfjg/xnsrlzyhshbzj/)上公布。
八、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排序招聘机制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笔试成绩相同,另行组织面试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兴宁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如未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有体检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兴宁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组织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身份、报考资格条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十、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与兴宁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考核管理机制等内容。聘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十二、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若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网站发布公告。报考者应持“健康码”绿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报名、考试,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红码、黄码或腋温≥37.3℃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考试。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考务费,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本公告由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53-3263761。
附件:
1、2020年兴宁市公开招聘基层社区工作者岗位表和报名地址
2、2020年兴宁市公开招聘基层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流行病学史调查表
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12日
附件:附件1-2020年兴宁市公开招聘基层社区工作者公告岗位表和报名地址.xlsx [12610]
附件:附件2-2020年兴宁市公开招聘基层社区工作者公告报名表.doc [44032]
附件:附件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流行病学史调查表.doc [26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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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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