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下半年对外招考15名工作人员公告
2020-09-09 17:19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广东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招聘信息: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下半年对外招考15名工作人员公告,报名时间:9月7日-11日,请考生多加关注。更多关于2020深圳事业单位招聘,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深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内容,请关注(广东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频道/广东人事考试网)!
招聘公告: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下半年对外招考15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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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来源:深圳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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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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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9月7日-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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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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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图咨询电话:0755-8207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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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下半年对外招考15名员额内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 招考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人员和应届毕业生。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考职位表》)。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考职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身份。
本次招考仅限上述“招考对象”中所限定的人员。
2.招考范围。
户籍要求为“市内外”的岗位,符合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考。
3.报考学历。
(1)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职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如: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大专学历不能报考。岗位要求最低学历本科、最低学位学士,本科和研究生专业均要求法学,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法学,应具备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非法学,本科专业为法学,还应具备相应的本科法学学位。
(2)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需具有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报考者为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在职党校学历的不能报考;岗位未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深圳户籍人员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可以报考,市外户籍人员符合对市外人员基本学历要求的也可以报考。
本次招考对岗位学历、资格有特别要求的,以招考职位表的有关要求为准。
4.报考专业。
(1)报考者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职位最低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学历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5.报考年龄。
各岗位的年龄要求具体按《招考职位表》有关要求执行,年龄统计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出时间。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的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
(一)报名方法及时间
1.报考方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可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栏(以下简称深圳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深圳市人事考试考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考生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程序和方法见《深圳市人事考试考生服务系统注册指南》(附件3)《考生服务系统网上报名功能使用详细说明》(附件4)。
2.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9月7日10:00至2020年9月11日17:00;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表,网上打印准考证开放时间:2020年9月23日10:00至2020年9月25日17: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经组织人事部门认定为提供虚假资料报考、多次弃考等恶意报考、弃考的,指使、煽动他人恶意报考弃考扰乱招聘秩序的,将纳入个人征信档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笔试
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合格线另行公布。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招考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试》。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 60%;市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知识占40%。
(二)笔试时间
统一安排在2020年9月26日上午9:00至10:30。
(三)笔试地点
考场将实行随机分配,具体安排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四)参加考试防疫注意事项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考生严格履行防疫义务,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1.考生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纪律要求和防疫要求,并通过考生服务系统签署《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5),承诺已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本人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信息)均真实、有效,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监测,无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考生报名即视同为认同并签署承诺书。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2.考生应自9月12日起,每天在“粤康码”完成健康状况申报直到考试当天。开考前,如果有旅居史、接触史、相关症状出现等变化的,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
3.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考试当天,考生须出示“粤康码”(微信小程序搜索)和“粤康码”内的行程卡(为提高查验速度,请在考试当天提前将“粤康码”和行程卡截图)。不能出示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5.考生须自备个人防疫物品,全程科学佩戴口罩(但不能因口罩佩戴影响身份核验),有序接受体温检测。现场测量的体温不正常(体温≥37.3℃),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6.考前14天内(不含考试当天)有过发热等疑似症状、有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粤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不在隔离期内),考试当天还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能提供相关证明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7.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8.外地来深的考生应提前了解深圳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国(境)外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深圳市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
9.如果届时因疫情原因不能组织考试,将视疫情防控要求延期举办,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五)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将于2020年10月12日16:00之后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及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公布。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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