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教育局2020年招聘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3名公告(2)
2020-09-03 17:12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面试。
(1)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全程录像、录音。面试主要考查应试者的基本素养(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语言表达、思维品质等),入围面试人员没有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对象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与考生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
(3)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总成绩和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5日内,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考官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考试总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发布。
五、体检
(一)体检工作及标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具体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费用。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并在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市教师发展中心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及报考资料的情况。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拟聘人选公示
对经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试,在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市教师发展中心按有关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从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九、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十、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754-88853404(市教育局)
监督部门及电话:0754-88860235 (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
纪检监察组)
附件:汕头市教师发展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doc
汕头市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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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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