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招聘财务总监4人公告(2)
2020-08-19 16:59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珠海市国资委
(四)组织考察
考生总成绩由笔试(占比40%)、面试成绩(占比60%)组成。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通过实地走访、审查人事档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并注重考察工作实际、履职能力及职位匹配程度。
(五)体检
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
(六)聘用
考察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市国资委官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举报信息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聘用等相关手续。
(七)递补聘用
考察对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1.自愿放弃应聘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
2.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因自身原因未按时办理人事调动手续的;
3.不服从工作岗位分配安排的;
4.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等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因上述情形出现岗位空缺的,可依次递补。
四、防疫要求
(一)报考人员应主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疫措施工作,科学合理安排工作生活和出行,确保自身符合本次公开招聘防疫要求。
(二)报考人员在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及体检环节均须提供本人的健康卡(码)和行程卡(码),为“黄码”及“红码”标识的,需上报疫情防疫工作相关部门,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治有关要求进行处置。
(三)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报考人员无法如期参加资格审查、面试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已进入体检环节的,待隔离期满凭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适时另安排体检。
(四)下列情形的考生取消参考资格:
1.考试前14天内到过中风险或高风险地区;
2.考试前14天内接触过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
3.考试前14天内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共同暴露过(场所或其它);
4.考试当天有下列症状之一或前14天内有下列症状之一未就诊排除新冠肺炎的。症状包括:发热、咳嗽、咽痛、打喷嚏、流涕、鼻塞、头痛、乏力、肌肉痛、气促、呼吸困难、寒战、腹泻等;
5.考试当天拒不遵守考场防疫工作要求;
6.省防控指引(粤卫疾控函〔2020〕102 号)规定的情形。
五、其他事项
(一)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珠海市国资委。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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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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