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梅州大埔县就业中心招聘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人员7名公告(2)
2020-08-19 10:29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大埔县人民政府
2.面试
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报考人数高于1:3比例,按照各个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报考人数等于或低于1:3比例,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确定。考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
面试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进行。具体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复印件无效。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将向考生发给个人面试成绩通知。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未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有体检不合格的,可从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组织实施。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的主要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五)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大埔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时间未报到或服务时间未满三个月离职的,可安排递补,其他情况不再安排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与大埔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考核管理机制等内容,按照国家劳动合同相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属编制外临时用工性质。
(七)本次公开招聘聘用的人员,与工作单位约定2年服务期,服务期满后不再续聘。
六、待遇
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人员服务期间,补贴待遇按省规定参照大埔县同条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水平(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单位缴纳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三个部分)执行;服务期间不再享受就业补助资金其他补贴项目的政策待遇。
七、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若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县人社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大埔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报考者应持“健康码”绿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报名、考试;报考前14天内到过高、中风险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汕尾市陆丰南塘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的报考者须隔离14天并落实核酸检测,14天内到过低风险地区(深圳、汕尾市)须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名;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报名、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报名、考试。
八、其它未尽事宜及时间变动另行通知。
九、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53-5555239。
4.本公告由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0年大埔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人员职位表.xls
2.2020年大埔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人员报名表.doc
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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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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