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清远市清城区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13名公告(2)
2020-08-19 09:10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事业单位招聘网
六、体检
根据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将相关材料报送到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其中,2020年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10月30日前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材料到清远市清城区人才储备中心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须在收到聘用通知后一个月内到清远市清城区人才储备中心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逾期没有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放弃聘用。最终聘用情况以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结果为准。
九、有关问题说明
(一)参加考试、资格审核的考生须主动出示粤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若粤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现场。如来清远期间出现发热(体温≥37.3℃)或其他疑似新冠肺炎症状,请立刻和招聘单位联系,并前往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就诊。
(二)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同岗位考试合格者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三)聘用人员由清远市清城区人才储备中心派遣到相关用人单位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当用人单位有事业编制空缺时,按《清远市清城区事业单位人才专项编制使用和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调入用人单位。
(四)本公告由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63)3939380
附件:1.清远市清城区2020年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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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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