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惠州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46名招聘公告(2)
2020-08-14 14:24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惠州市人社局
1.《惠州市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招聘报名表》(自行下载打印、填写无误后签名);
2.本人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还未发放毕业证书的,所在院校学生就业部门须提供学籍证明原件);
4.优先聘用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
体检
体检标准严格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实施。体检费由市人社部门统一支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体检事项在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进行公告。
(三)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工作参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重点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全面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四)公示
对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管理
(一)政策待遇
1.拟吸纳到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的高校毕业生经公示没有异议的,县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作为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统一与本辖区招用的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满后不再续聘。
2.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补贴待遇参照当地(县级)同条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水平(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单位缴纳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三个部分)执行。用人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统一为高校毕业生办理参加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手续并缴费。
3.对服务期满人员,将积极通过政策指引等方式,促进其通过其他渠道就业创业。
(二)日常管理
1.被吸纳到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的高校毕业生若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或服务时间未满三个月离职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用人单位将安排补录,补录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低排序确定,岗位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2年,其他情况不再安排补录。
2.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的档案、户籍关系按规定办理,其党、团关系直接转至用人单位。
九、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录工作时间调整的,市人社部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报考人员应持“健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人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
十、相关事项
1.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2.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应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3.考生须保持手机(与报名表上的手机号码一致)畅通。
4.报名考试相关事项、政策事项咨询惠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科,联系电话:0752-2211569。
附件:1、惠州市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信息表(1).doc
2、惠州市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报名表(1).doc
4、惠州市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聘笔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doc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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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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