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清远市国信公证处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公告(2)
2020-07-13 13:55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将相关材料报送到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有关说明
(一)“报考要求”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按足年计算,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截止之日。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原所在工作单位有服务年限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以及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同岗位考试合格者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三)报考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公告由清远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63-3364602,监督电话:0763-3866146。
附件:
清远市司法局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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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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