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深圳中院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招录笔试成绩及面试名单公布
2020-07-09 17:28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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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法院2020年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招录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笔试总成绩(仅公布合格人员)和面试人选名单予以公告(详见附件1、附件2)。所有报考人员均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总成绩。各职位笔试总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
一、面试
1.时间:2020年7月14日(周二)
2.地点:深圳人才园一楼多功能厅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
3.携带材料:
(1)笔试准考证。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3)手机展示当天的粤康码绿码、“疫情防控行程卡”。
(4)本人填写并签名的《健康承诺书》(附件3)。
参加面试的考生报到时间为上午7:15-8:00,本人携带以上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抽签。未能依时报到的(即上午8:00前),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面试时间预计为7月14日全天。
二、资格复审
面试当天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的材料主要有:
1.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位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研究生需增加提供大学本科的学历学位材料;暂未取得证书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或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同时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未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提交盖有司法部门印章的法律资格考试主观题合格成绩单;
4.获奖证书等其它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整理,均验原件,提交复印件一份。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不能当场提供的,可在办理正式招录手续时提供。资格复审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面试成绩,且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地点不提供打印、复印服务。
三、参加面试考生防疫注意事项
1.考生应提前扫描以下2个微信二维码(粤康码、“疫情防控行程卡”二维码),如实在健康申报功能中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
2.参加面试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要求保持1米以上距离依次接受体温检测进入考场。现场体温检测≥37.3℃,将不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3.如电子健康码为红码或截止面试当天的14天内曾到过疫情高风险地区的,不得进入考场;如电子健康码为黄码或截止面试当天的14天内曾到过疫情中风险地区的,需提供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工作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考场。
4.如考生体温异常,由专人将考生带至应急隔离点进行询问和检查,严格按照防疫防控要求执行。如考生体温≥37.3℃或有其他疑似新冠肺炎症状,考生应根据现场工作人员引导,到当地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就诊,并按规定上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
5.请考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可能取消考生考试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考生责任。
四、其他事项
1.考生报到后,工作人员将统一保管考生的通讯工具、提包等个人随身物品,待面试结束后考生再取回,请考生不要携带贵重物品。
2.考点不提供停车位,请考生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及交通路线。
3.根据工作安排,面试结束后,计划于当天晚上公布招录总成绩和体检人选名单,体检时间暂定7月16日(周四),请各考生密切关注我院官网,具体体检时间以官网公告为准。
附件:1.深圳中院2020年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招录笔试成绩(合格部分)
2.深圳中院2020年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招录面试人选名单
3.健康承诺书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7月9日
原文标题:关于公布2020年深圳中院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招录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szcourt.gov.cn/article/30149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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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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