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州市南沙区招聘组织员43名公告(第二次)(2)
2020-06-11 18:39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南沙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
(2)进入资格审核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进行公布。
(3)资格审核要求:考生提供《报名表》、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学历、学位证书、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学历、学位鉴定证明、考生个人承诺书、工作经历证明(须提交社保缴交、合同等证明,未缴交社保的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并加盖公章)等。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查验后退还),无法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自行下载打印《考生个人承诺书》(附件2)并签名。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4)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当场发放面试通知单。
3.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信息为准。
(2)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应变反应、举止礼仪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3)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50%折算计入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五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公布。
4.体检
(1)考试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2)体检统一由我司指定南沙区中心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
(3)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四、考察
1.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对象。
2.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规定执行,同时对考察对象的录用资格进行复核。考察不合格或资格不符合的不予聘用,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司根据成绩及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录用上岗的相关人员,根据南沙区委组织部、镇(街)党(工)委工作需要,可在区、镇(街)范围内调动。
六、注意事项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三)考生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相关考试辅导培训班,无指定复习参考材料。
(六)本次招聘组织员人数,可结合实际需求,按照第一批招聘后实际到岗人数,适当调整。
(七)本次招聘完成后,如出现拟录用人员自愿放弃、入职后离职出现空缺等情况,可由本镇(街)同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若本镇(街)同岗位已无递补名额,可结合个人意愿,从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进行补录。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补录顺序。
本公告由广州南沙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020-66393574
(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附件:1.广州市南沙区组织员招聘岗位需求表
2.考生个人承诺书
广州南沙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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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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