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州市社会科学院第一次招聘9人公告(2)
2020-03-20 15:50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需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① 非2020年毕业的往届生:个人身份证、户口簿、计划生育材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签名的报名登记表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在职的考生应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加盖公章),确有困难的,经招考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
② 2020年毕业生: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计划生育情况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2. 面试名单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拟面试对象,如有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放弃面试并提前告知的,在同一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3. 面试安排
(1)面试构成 面试分为专业能力测试和结构化面试两部分,分别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为60分,每次成绩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先进行专业能力测试,再进行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成绩于面试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应聘人员。没有面试合格人选的招聘岗位空缺。
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4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60%。
(2)综合成绩
需笔试的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70%。
免笔试的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
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结构化面试成绩排序确定。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低的顺序,以及同一类岗位拟体检人数和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在广州地区指定医院进行,具体体检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所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人员,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广州市社会科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替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替补。
(一)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聘用及待遇
(一)由用人事业单位与获准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二)获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九、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不符合任一条件的,均不能报名。
(二)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拟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2020年毕业生应承诺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招考单位有权作出进一步处理。
(五)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本公告由广州市社会科学院负责解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400-838-9296(工作日08:30-12:00,14:00-17:30);职位咨询电话:020-86464125;举报(投诉)或监督电话:020-86464433。
广州市社会科学院
2020年3月20日
附件:
1、《广州市社会科学院2020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原文标题:广州市社会科学院2020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出处:http://rsj.gz.gov.cn/ywzt/rszdgg/sydwgkzp/sydwzpgg/content/post_57384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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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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