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汕头市潮阳区企事业单位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3人公告(2)
2020-03-16 17:16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潮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4.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条件及应聘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于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初审结果通过短信或邮件方式向应聘人员反馈。
5.其他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应按《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应聘,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应聘人员在报名填写专业时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
(二)具体招聘形式
1.招聘方式及合格线设定。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对应试者的专业知识和基本素质进行现场问答。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
面试时间为2020年6月1日至6月30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面试前,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将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条件及应聘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对与应聘资格条件不符的,或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参加面试前一天补全的,或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成绩公布
在本面试时段结束时,由组织实施面试单位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并于面试结束当天依应聘人员直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按岗位招聘人数从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将面试合格人选、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布。
(四)体检
应聘事业单位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应聘企业单位体检工作参照执行。
体检于招聘面试结束2天内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在发布招聘公告的官网发布考察公告。考察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六)拟聘人选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选在发布招聘公告的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岗位类别、拟聘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学历学位、面试成绩及体检、考察是否合格等,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
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选,由相关职能部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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