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梅州兴宁市招聘劳务派遣社会救助专职人员79人公告(2)
2020-01-15 09:11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兴宁市民政局
六、有关事项
(一)聘用人员工作职责
被派遣社会救助专职人员主要负责配合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经办部门做好辖区内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工作。(1)主动向群众宣传社会救助工作的方针、政策,准确掌握政策法规,同时做好政策咨询、解释工作;(2)对申请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申请家庭的经济状况核对、入户调查、家庭经济收入的核定、提出意见,经镇级审核符合条件的及时上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3)对辖区内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供养对象、低收入家庭等救助对象每半年进行一次经济状况核对,每年不少于一次入户调查,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4)负责社会救助基层资料整理和完善、台账建立、数据录入、系统管理和档案资料保管等工作;(5)负责有关社会救助情况和数据上报工作;(6)做好民政与扶贫等部门沟通协调,进一步掌握扶贫政策和工作要求,全面实现系统互联,信息共享,数据互通,农村社会救助政策与扶贫政策两线融合;(7)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民政工作。
(二)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
本次招聘的社会救助专职人员为劳务派遣制,由劳务派遣单位兴宁市兴业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与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然后派遣到所报岗位。
所聘社会救助专职人员业务工作由民政局和镇(街)负责指导,日常管理由民政局和各镇(街)参照现有镇聘人员管理规定执行,工资福利待遇按每人每年50000元标准(含单位、个人缴交的五险一金)。
七、本次招聘公告中的招聘岗位设置和岗位职责由兴宁市民政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3263791。
招考工作由兴宁市兴业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负责实施并解释,联系电话:3255982。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附件1:兴宁市公开招聘劳务派遣社会救助专职人员岗位表及报名地址
兴宁市民政局
2020年1月15日
原文标题:兴宁市公开招聘劳务派遣社会救助专职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ingning.gov.cn/xxgk/tzgg/content/post_19519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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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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