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招聘事业编人员1人公告(2)
2019-12-04 09:44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结束时,向考生公布,并在2020年1月15日前,依应聘人员直接面试的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按岗位招聘人数从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将面试合格人选和体检人选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官网公布。
(四)体检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1.执行标准为《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2.体检有关事宜另行在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官网发布通知。
3.体检工作由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按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考察人选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工作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考察对象在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官网发布 。
考察工作由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实施。
(六)拟聘人选公示
对经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八)递补事宜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面试成绩合格人选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截止至拟聘人选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六、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七、本次招聘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招聘公平公正。
八、有关网址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shantou.gov.cn/hrss/)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官网(http://www.shantou.gov.cn/stdp)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4-88271480(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0754-88421982(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机关纪委)
0754-88179804(汕头市人社局事业科)
十、本次公开招聘由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实施。
附件1: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参加“2019年汕头市中高端人才专场招聘会(长春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2月2日
原文标题: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参加“2019年汕头市中高端人才专场招聘会(长春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zwgk.shantou.gov.cn/hrss/szpxx/201912/3f8535bdb01045ab95ca56623f131c8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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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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