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2019年下半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2019-10-10 10:00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事业单位考试网
广东事业单位考试网提供以下事业单位报考指导信息:东莞市2019年下半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指南,更多关于东莞事业单位报考指南,东莞事业单位报考,事业单位报考指导的内容,请关注广东事业单位考试网/广东人事考试网!
东莞市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10月22日起可报名,现在距离报名还有20天,广东事业单位招聘网今天给大家科普下报考指南,帮助大家更好地报考:
一、关于报考资格条件
1. 年龄计算
岗位年龄条件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10月24日。具体如下:
岗位年龄条件为30周岁以下的,考生出生日期应在1988年10月25日以后。
岗位年龄条件为35周岁以下的,考生出生日期应在1983年10月25日以后。
岗位年龄条件为40周岁以下的,考生出生日期应在1978年10月25日以后。
岗位年龄条件为45周岁以下的,考生出生日期应在1973年10月25日以后。
应届毕业生不受岗位年龄条件限制。
2. 基层工作经验如何界定?
基层工作经验,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验。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验。
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验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基层工作经验。
3. 工作经验起止时间如何界定?
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以及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工作经验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工作经验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若报到时间或劳动合同起始时间早于毕业时间(毕业证书落款日期),则从毕业时间算起。
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工作经验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工作经验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4. 择业期政策解读
根据《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在广东省内就读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广东省外就读回粤就业的广东省生源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及出国(境)留学回粤就业的广东省户籍高校毕业生,毕业离校两年内(博士研究生为五年内),在广东省就业、升学方面享有与应届毕业生同等的待遇,执行应届毕业生就业、升学、劳动及人事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择业期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起算,符合上述择业期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报考招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5. 定向招聘政策解读
根据《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打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文件要求,“镇街(园区)事业单位参加市组织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划出10%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定向招聘对象为:
(1)广东省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人员;
(2)在我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村(社区)两委工作满2年以上(含劳务派遣)的高校毕业生。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方可报考定向招聘岗位。
6. 招考专业有何要求?
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进行了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征询招录机关同意后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岗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填写专业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所学专业与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完全相同的直接进行选择,所学专业为旧专业的按对应的专业名称选择,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选择相近专业。未如实填写的,造成报名系统无法识别以及其他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7. 报考人员最高学历专业与岗位要求不同,可否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
报考人员可以用最高学历或者非最高学历报考,须提供符合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学历证书。招聘岗位没有要求学位的,报考人员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学位的,须提供符合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学位证书。考生只有学位证书,没有对应专业的学历证书,不能以该学位证书报考招聘岗位。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岗位表中“是否要求全日制”为“是”的岗位是指报考人员应具有相应层次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历。
8. 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要提供的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9. 国(境)外学历学位在读人员能否以已取得的其他学历学位报考?
不能。截至2019年10月24日尚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均视为在读人员。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在读人员既不能以其尚未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其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
10. “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概念。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二、关于报名程序
11. 填写报名信息的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内填写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同时,应准确填写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填写父母、配偶、岳父母以及在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亲属),以免影响岗位回避事宜的审核。
12. 上传报考照片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内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红、蓝、白底色均可,20KB以上100Kb 以下)。
上传虚假照片或未按规定上传照片(如上传生活照、半身照或翻拍身份证件等照片),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
13. 报考人员可否更改报考岗位。
报考人员在报名阶段(2019年10月22日上午9:00至10月24日下午4:00)因个人原因或资格复审不通过可更改报考岗位。资格复审通过后或报名结束后不能更改报考岗位。
建议考生在系统报名成功后尽快到招考单位进行资格复审,以免复审不通过而错过更改报考岗位的机会。
关键词阅读:
(编辑:广东华图)
线上微信客服
事业单位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