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2019年下半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分析
2019-10-10 09:31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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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下半年东莞市事业单位统招正式拉开帷幕,公开招聘事业编制177名工作人员,为方便大家报考,广东事业单位招聘网为大家提供以下职位分析:
一、招聘对象
(一)招聘对象分为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两类。
1.应届毕业生是指2019年毕业并在报名最后一天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社会人员是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名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2.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按招聘对象类别对应报考。招聘对象为“不限”的岗位,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均可报考。
3.根据《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有关规定,符合择业期政策有关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可报考招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生”的岗位(择业期政策解读见报考指南第4点)。
4. 2019届毕业生及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报考招聘对象为“不限”的岗位,不受该岗位年龄、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及工作年限的限制。
(二)根据《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打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文件精神,镇街(园区)事业单位划出10%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定向招聘政策解读见报考指南第5点)。符合定向招聘条件的考生方可报考定向招聘岗位。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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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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