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2019年下半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7名公告(2)
2019-10-09 17:33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加分审核
2016年10月24日至2019年10月24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广东省内“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可适当加分(加分细则及审核程序见报考指南17点)。
六、考试
(一)笔试
笔试共设有三套试题,满分均为100分,试题分类具体如下:
1.岗位代码为“1”开头的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不含特定的专业知识题目。
2.岗位代码为“2”开头的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工程类),约含30%的机械工程相关专业知识。
3.岗位代码为“3”开头的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会计类),约含30%的基础会计及事业单位会计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初定2019年11月23日,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笔试须知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笔试成绩。笔试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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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1.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三)面试
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组织。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面试成绩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合格线的考生,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七、体检
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九、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同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十二、其他有关问题说明
1.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2.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3.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附件2 报考指南
附件3 资格复审地址及招聘咨询电话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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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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