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汕尾市陆河县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2人通知(2)
2019-07-26 17:22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陆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考试
(一)笔试:采用闭卷方式。
1.笔试科目:分《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和《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确定面试人选
按岗位招聘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序排名确定面试对象。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考生出现名次并列、则一并列为面试对象参加面试;若同一岗位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三)面试
面试工作严格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1.面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计算。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笔试成绩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排序确定体检人选。
本次招聘划定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六、体检
体检人选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政策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时,拟聘用人员必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到参加体检,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拟聘用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确有特殊情况的,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后,可推迟体检。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陆河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在招聘单位明显位置或其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十、其他事项
1.如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其聘用问题而不能聘用的空缺岗位,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一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逾期不再递补。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本公告如有不尽之处,由陆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660-5663111(陆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附件:
陆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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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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