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深圳光明区马田街招聘15名工作人员公告(2)
2018-11-09 17:06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马田街道组织人事办
考生报名、接受资格初审应提供以下材料:
1.《应聘报名表》(附件2,表内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手写签名并加盖手指模)
2.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3,手写签名并加盖手指模)
3.无犯罪记录承诺书(附件4,手写签名并加盖手指模)
4.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5,电子版)
5.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需提供本人及户主页)
6.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
7.与岗位有关的其他资料,如工作经验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21023841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二)考试
1、考试成绩满分100分,依成绩高低排序按拟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可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http://www.szgm.gov.cn/查询;
2、适岗能力测试重点考查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和专业素养;
3、考试时间初定为 11月19日,地点:光明区马田街道新庄社区大东明城市广场5栋3楼正宏教育。准考证以邮箱方式发送(邮箱默认为考生报名提交材料的邮箱),请考生及时关注并自行下载打印,于考试当天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缺一不可)进入考场。
(三)资格复审
通过考试人员,由马田街道组织人事办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马田街道组织人事办按分数高低进行递补,资格复审合格进入体检及后续程序。
(四)体检
按照考试成绩高低进行等额体检,体检人选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前往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果报马田街道组织人事办,体格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费用考生自理。自接到马田街道组织人事办通知之日起,一周内需提供体检结果,逾期不交,视为放弃报考岗位。
(五)办理聘用手续
1.根据考试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2.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具体工作由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组织人事办统筹安排。
(六)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
(七)纪律监督
此次招考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21023841。
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组织人事办负责解释。
马田街道组织人事办
2018年11月9日
附件1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办事处2018年11月份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岗位表.xlsx
附件2应聘报名表.docx
附件5.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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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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