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深圳市宝安区事业单位招聘65名工作人员公告(2)
2018-10-26 16:24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宝安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若报考者所学专业在专业目录中没有,根据报考者提供的学历证书及成绩单判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同样,若专业目录中没有与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名称完全一致的专业,根据其所提供的学位证书及成绩单中文翻译文件判定其专业代码归属及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5.报考年龄
在《招聘岗位表》“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报考;其他条件中没有年龄要求的,报考的年龄均要求为40岁以下(即1977年10月30日之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的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
(一)报考方法及时间
1.报考方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具体报名程序和方法见《考生服务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附件5),也可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exam.szhrss.gov.cn)查询。
2.报考时间:2018年10月29日10:00至11月2日17:00。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表。
2018年10月31日将公布一次无人报考的岗位(如没有无人报考岗位,报名期间将不公布),11月6日将公布各岗位的最终报名人数。
2018年11月15日10:00至11月17日17:00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打印准考证。
(二)报考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含同日举行的我市市属、区属事业单位招聘编制工作人员的岗位)。
2. 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经组织人事部门认定为提供虚假资料报考、多次弃考等恶意报考、弃考的,指使、煽动他人恶意报考弃考扰乱招聘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除取消考试成绩外,还将纳入全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报考人员请在报名结束前尽快在网上打印报名表,以供资格初审时使用。
三、笔试
笔试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统一组织。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考场规则详见准考证。笔试合格线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宝安区委组织部和区人力资源局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此次招聘的笔试分为一般类、医疗类,具体参见《招聘岗位表》。其中:
1.一般类考一科,为客观题,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及能力知识;
2.医疗类考一科,为客观题,笔试内容均为所从事岗位的专业知识。医疗类按岗位需求细化笔试科目,具体笔试科目见《招聘岗位表》,各科目的笔试内容范围见考试大纲;
笔试内容范围及考试大纲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查询。
(二)笔试时间
统一安排在2018年11月18日(周日)上午10:00—11:30。
(三)笔试地点
考场将实行随机分配,具体安排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四)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将于2018年12月17日16:00前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公布。
四、资格初审(报名前也请仔细阅读此部分内容)
(一)时间、地点在公开笔试成绩时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同时公布。
(二)初审办法
对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根据拟聘用名额的3倍确定进入报考资格初审人选;其他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报考者为报考资格初审递补人选。若某岗位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3倍,则该岗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列为报考资格初审人选。
为及时通知递补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初审,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所有报考者均须在资格初审当天规定时间内到所报考岗位资格初审现场等候,直至所报考岗位资格初审结束。
进入资格初审人员,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并按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从递补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三)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提供复印件供资格初审单位留存。
1.应届毕业生
(1)基本材料:本人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或落款时间为2018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初审时无法开具的,由上述单位开具证明代替)、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3),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属2017、2018、2019年市外院校深圳生源毕业生报考市内户籍要求岗位的,需提供深圳户籍本;如户籍迁至市外尚未迁回深圳的,须提供深圳户籍迁出地派出所开具的证明。
(编辑:广东华图)
![](https://gd.huatu.com/zt/gdhttg/zxkfewm/gdzx.jpg)
线上微信客服
![](https://gd.huatu.com/zt/gdweixin/picture/gdhtsydw.jpg)
事业单位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