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佛山市招聘200名党建工作指导员公告(2)
2018-09-29 11:15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中共佛山市委组织部
2.公布名单。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佛山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佛山组织工作网、“佛山先锋”微信公众号公布。
3.资格审核。时间、地点请密切关注佛山市人事考试信息网。需现场提供以下材料:
(1)《佛山市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4)。
(2)《准考证》1份。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党员身份证明资料(所在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或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费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毕业证书和复印件1份。
(6)佛山户籍的,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1份。
非佛山户籍的:提交本人与佛山企业或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1份,或提供该企业或单位为本人缴纳的社保清单原件和复印件1份。
(7)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未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
4. 面试安排。时间、地点请密切关注佛山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时间、地点请密切关注佛山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根据笔试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合格分数为60分。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2.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身份、报考资格条件以及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五)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佛山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佛山组织工作网、“佛山先锋”微信公众号公示7天。
(六)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者在公示中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招聘职位出现空缺的,按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若一年内招聘岗位出现个别空缺时,可按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七)录用及待遇
1.录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用人单位与拟录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合同首次签订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薪酬按月工资的80%标准计发。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满经考核称职,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
2.待遇。薪酬待遇与社会保障标准参照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相关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提供准确的电话联络方式,确保随时可联系,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聘用人员如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或予以解聘。
(三)已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附件:
2:报考指南
3: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中共佛山市委组织部
2018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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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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