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丨民法典如何保护消费者权益?
2022-03-21 16:51 广东司法考试网 来源:广东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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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王某诉某水暖管件经营部产品责任纠纷案
王某从某水暖管件经营部购买一套地暖设备,并由某水暖管件经营部进行安装。设备运行一段时间后,王某发现地暖设备漏水,致家中积水造成财产受损,经保险员现场勘验,系标注某阀门厂商标的一体阀部件损坏断裂所致。王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水暖管件经营部赔偿其经济损失。法院审理认为,某水暖管件经营部销售的地暖设备存在缺陷,致使王某家中被水淹,财产受损,某水暖管件经营部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由某水暖管件经营部赔偿王某相关损失。
案情分析
案例中王某还可以向谁请求赔偿损失?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在本案中,消费者王某因一体阀损坏致家中水淹造成财产损失,既有权向产品经营者某水暖管件经营部请求赔偿损失,也有权向产品生产者某阀门厂请求赔偿损失。
如果产品是由产品生产者造成的,产品经营者可否追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第二款还规定:“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因此,若某水暖管件经营部能有证据证明涉案一体阀的缺陷是由生产者某阀门厂造成的,其可以另行向法院诉讼请求向某阀门厂追偿。
如果产品缺陷是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那产品经营者或者生产者岂不很冤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四条规定:“因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此,即便产品缺陷不是由于生产者或经营者的原因造成的,消费者仍可以向他们追偿,他们再向实际责任人进行追偿。本案中,某水暖管件经营部、某阀门厂赔偿之后,若发现一体阀的缺陷是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在运输、仓储等过程中造成的,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总结起来就是:消费者因产品缺陷造成损失的,既可以向产品销售者、也可以向产品生产者请求赔偿损失,而产品销售者、经营者或者是运输者、仓储者之间谁造成了产品缺陷,谁就应当为造成的损害最终买单。
如果产品缺陷即将或者正在对消费者造成损失,消费者又该如何维权?生产经营者又有哪些义务?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消费者因产品缺陷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有权请求产品生产者、销售者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而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对于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或者没有依据法律规定采取有效补救措施,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以案释法
第一千二百零二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三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第一千二百零四条因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一千二百零五条因产品缺陷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生产者、销售者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六条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扩大的,对扩大的损害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据前款规定采取召回措施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负担被侵权人因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一千二百零七条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或者没有依据前条规定采取有效补救措施,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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