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司法考试每日一练(12月20日)
2021-12-20 09:07 广东司法考试网 来源:广东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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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下列哪些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不考虑情节)?(2017/二/59)
A.甲长期用高倍望远镜偷窥邻居的日常生活
B.乙将单位数据库中病人的姓名、血型、DNA等资料,卖给某生物制药公司
C.丙将捡到的几本通讯簿在网上卖给他人,通讯簿被他人用于电信诈骗犯罪
D.丁将收藏的多封50年代的信封(上有收件人姓名、单位或住址等信息)高价转让他人
1.【考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答案】BC
解析:《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行为类型有:第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第二,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甲虽然长期偷窥邻居的日常生活,但是并没有将这些信息记录下来,不存在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自然人个人身份的各种信息,故甲的行为不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A项错误,不当选。
乙将单位数据库中病人的姓名、血型、DNA等能够识别特定病人身份和身体情况的资料,卖给某生物制药公司,属于“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B项正确,当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丙将捡到的几本通讯簿卖给他人,他人利用通讯簿实施电信诈骗,属于“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情节严重”,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C项正确,当选。
丁高价转让多封50年代的信封,虽然这些信封上有收件人的姓名、单位或住址等个人信息,但是由于社会剧烈变迁,这些个人信息已经很难再危及相关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再者,丁主观是将自己收藏多年的收藏品出售给他人,而不是利用所出售信封上的收件人信息来牟利,购买信封的人当然也不是为了获得信封上的收件人信息去进行犯罪或者其他活动。故丁的行为不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D项错误,不当选。
故本题选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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