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几号出成绩-法考客观题多少分
2021-10-20 19:10 广东司法考试网 来源:广东华图教育
法考几号出成绩-法考客观题多少分由广东司法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提供,更多关于法考几号出成绩,法考客观题多少分,广东法考成绩查询的内容,请关注广东司法考试频道/广东人事考试网!
五月天是我们的青春,司法客观题考试是小伙伴们梦想努力的伊始呀!法考考试即将开始,大家都要在考试的时候细心审题,小心作答,争取在10月25日司法部公布法考成绩的时候,看到一个自己心仪的数字呀!最后祝愿大家都可以在法考客观题考试中超常发挥,考到自己想要的成绩!
2021年法考客观题备考资料:
1.吴某和李某共有一套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吴某名下。2010年2月1日,法院判决吴某和李某离婚,并且判决房屋归李某所有,但是并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3月1日,李某将该房屋出卖给张某,张某基于对判决书的信赖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入住了该房屋。4月1日,吴某又就该房屋和王某签订了买卖合同,王某在查阅了房屋登记簿确认房屋仍归吴某所有后,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于5月10日办理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1/三/55)
A.5月10日前,吴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B.2月1日至5月10日,李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C.3月1日至5月10日,张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D.5月10日后,王某是房屋所有权人1.【考点】物权变动
【答案】BD。解析:《物权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题目中,法院判决房屋归李某所有,自该判决生效时,该房屋即属于李某一人所有。A项错误,不当选。B项正确,当选。
《物权法》第六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本题中,张某基于对判决书的信赖支付了价款,并入住了该房屋,但是未办理登记,因而不发生物权变动。C项错误,不当选。
《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包括:(1)标的物须为动产或者不动产;(2)出让人无权处分;(3)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4)以合理的价格转让;(5)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吴某的行为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D项正确,当选。
故本题选BD。
以上内容为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一些法考客观题考试成绩查询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在大家备考的过程中起到一些帮助,最后祝愿大家都可以考到自己心仪的成绩呀!
以上是法考几号出成绩-法考客观题多少分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法考几号出成绩,法考客观题多少分,广东法考成绩查询信息敬请加入广东司法考试群![广东司法考试群](http://u2.huatu.com/guangdong/qqgroup.png)
关键词阅读:
(编辑:广东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