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准考证打印入口-法考客观题分值
2021-10-09 14:24 广东司法考试网 来源:广东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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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位报名参加2021年法考客观题考试的考生查收这份温馨提醒:法考考试已经延期啦,计划将于第四季度进行,也就是说距离考试其实留给大家的备考时间并不多啦,要继续好好复习才是呢,客观题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为10月8日至10月16日,小伙伴们还要记得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哦。
2021法考客观题备考资料:
1、《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该条款规定了下列哪一类法律现象的处理原则?
A.法律位阶的冲突
B.法律责任的免除
C.法律价值的冲突
D.法律责任的竞合
【参考答案】
1.【答案】D
【解析】法律责任竞合是由于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导致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法律责任产生,而这些责任之间相互冲突的现象。法律责任竞合的特点有:(1)法律责任的主体为同一法律主体。不同法律主体的不同法律责任可以分别追究,不存在相互冲突的问题。
(2)主体实施了一个行为。如果是数个行为分别触犯不同的法律规定,并且符合不同的法律责任构成要件,则应针对各行为追究不同的法律责任,而不能按责任竞合处理。
(3)行为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责任构成要件。行为人虽然仅实施了一个行为,但该行为同时触犯了数个法律规范,符合数个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因而导致了数个法律责任的产生。
(4)数个法律责任之间相互冲突。如果数个法律责任可以被其中之一所吸收(如某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吸收了其行政责任)或可以并存(如某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与附带民事赔偿责任被同时追究),则不存在责任竞合的问题。当责任主体的数个法律责任既不能被其中之一所吸收,也不能并存,而如果同时追究,显然有悖法律原则与精神时,就发生法律责任间的冲突,产生竞合。
本题中,《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可知,行为主体的一个行为(违约行为)符合两个法律责任(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且这两个法律责任不能兼容,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来追究行为主体的责任,因此,这是典型的法律责任竞合。故选项D正确。
准考证是查询分数和申请成绩核查的重要凭证,为不要浪费大家的2021年法考考试,请小伙伴们一定妥善保管呀。
2021司法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大纲: | 2021年5月13日 |
考试公告 | 2021年5月31日 |
客观题报名时间 | 2021年6月10日至24日 |
打印准考证: | 2021年10月8日至10月16日 |
考试时间: | 2021年10月16日、17日 |
成绩查询时间: | 2021年10月25日 |
主观题报名缴费时间: | 2021年10月25日至10月29日 |
打印准考证: | 2021年11月16日至11月20日 |
考试时间: | 2021年11月21日 |
成绩公布时间: | 司法部另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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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