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法考准考证-法考客观题考什么
2021-10-09 12:00 广东司法考试网 来源:广东华图教育
打印法考准考证-法考客观题考什么由广东司法考试网准考证打印栏目提供,更多关于打印法考准考证,法考客观题考什么,广东法考准考证打印的内容,请关注广东司法考试频道/广东人事考试网!
滴滴,2021年法考报名工作已经结束啦,从报名人数上面上来看,今年的竞争还是蛮激烈的呢。接下来就请小伙伴们安心备考,客观题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为10月8日至10月16日,小伙伴们请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哦。小编在这边为大家整理了准考证打印时间和打印入口等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2021法考客观题备考资料:
1.以下关于不作为犯的认定正确的是:
A.哥哥亲眼看到成年的弟弟杀死自己的父亲,没有阻止,构成故意杀人罪
B.父亲看到自己13岁的孩子盗窃的而不制止,构成盗窃罪
C.丈夫在岳母家看到妻子伤害岳母而不制止,构成故意伤害罪
D.外祖母看到女儿遗弃自己的孩子而不管不问的,构成遗弃罪
1、【考点】不作为犯罪中的作为义务
【难度】★★★
【答案】AB
解析:不作为犯罪成立的前提是行为人具有作为义务,作为义务的来源从实质角度来看,主要基于对法益对象的保护或对危险的监控两个方面。
基于法律规定,父母子女之间有相互扶养和救助的义务,故哥哥没有阻止弟弟杀死自己父亲的行为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成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阻止对方犯罪的义务,因此哥哥成立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是对父亲的保护救助义务,而非阻止弟弟杀人的义务。A项正确,当选。
父亲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有制止未成年子女犯罪的义务。B项中,父亲看到自己13岁的孩子盗窃的而不制止,构成不作为的盗窃罪。B项正确,当选。
女婿和岳父母之间没有相互扶养和救助的义务,而且精神正常的夫妻之间也没有阻止对方犯罪的义务,故丈夫不制止妻子伤害岳母的行为,不构成不作为的故意伤害罪。C项错误,不选。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只有在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的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情况下,才对其有抚养和救助义务。D项中,女儿是要遗弃自己的孩子,不存在死亡或无力抚养的情况,故外祖母对外孙子女没有救助义务;同时,外祖母对成年女儿的犯罪行为也没有制止义务。因此,外祖母不构成不作为的遗弃罪。D项错误,不选。
故本题选AB。
除了错过考试报名的小迷糊们,有没有小伙伴是不知道2021法考考试已经延期了的?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法考客观题准考证打印时间和打印入口啦,希望这份整理对于小伙伴们来说是有意义的,这样小编才有持更得动力呀。
2021司法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大纲: | 2021年5月13日 |
考试公告 | 2021年5月31日 |
客观题报名时间 | 2021年6月10日至24日 |
打印准考证: | 2021年10月8日至10月16日 |
考试时间: | 2021年10月16日、17日 |
成绩查询时间: | 2021年10月25日 |
主观题报名缴费时间: | 2021年10月25日至10月29日 |
打印准考证: | 2021年11月16日至11月20日 |
考试时间: | 2021年11月21日 |
成绩公布时间: | 司法部另行公告 |
关键词阅读:
(编辑:广东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