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鹤山市教育局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2)
2021-10-15 15:56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江门鹤山市人民政府
(三)现场审核
鹤山市户籍(含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地所在地为鹤山市的);驻鹤山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等符合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中教师资格的人员现场确认时间为2021年10月19日至10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现场确认地点:鹤山市教育局资助中心。
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前进路3号;咨询电话:0750-8885834。
现场审核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内地居民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5)驻鹤山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2.学历证明
(1)申请人的学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学历证书原件。不能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进行学历认证。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4.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到有关部分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1、2),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省级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港澳申请人的有无犯罪情况经港澳相关部门核查后,核查结果会反馈到出具函件的省级机构,省级机构再将核查结论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台湾地区的申请人的无犯罪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5.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特别提示: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四)体检要求
1.体检医院是:鹤山市中医院(健康体检中心),联系电话:0750-8860105;
2.医院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24号;
3.体检时间:2021年10月22日10月23日(共2天),上午7:30时。
请申请人携带身份证,空腹前往医院办理有关体检手续,体检费用自付。体检结果由认定机构分别于10月29日到各医院统一领取。申请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1天内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特别提示:《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的“资料下载”栏目下载。现场审核时申请人需佩戴口罩,体格检查由医院根据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会自行控制每天到院体检人员的人数。
(五)领取教师资格证
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作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受理认定的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应届毕业生须毕业后凭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到认定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认定机构提供邮寄服务,申请人(应届毕业生除外)可以在报名时选择,邮费到付。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以认定机构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认定机构发布的领取通知或电话咨询。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更多中小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广东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广东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广东教育)、鹤山市教育局官方网站。鹤山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750-8885834。
鹤山市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温馨提示:请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请提前登录“粤省事”和“行程卡”,除检查粤康码绿码外,还须显示通信行程卡,绿码通行。同时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能进行现场确认。
鹤山市教育局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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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鹤山市教育局2021年下半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须知
文章来源:www.heshan.gov.cn/zwgk/xxgk/hssjyj/gzdt/tzgg/content/post_24417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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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