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1年8月招聘教师公告(105名)
2021-08-04 19:59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深圳市龙岗政府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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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深圳市龙岗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1年8月招聘教师公告(10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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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来源:深圳教师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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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10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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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8月9-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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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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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图咨询电话:0755-8207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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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1年8月公开招聘教师105名,具体岗位见《深圳市龙岗区区属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大学本科学历及学士(含)以上的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以上人员。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毕业生和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1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1年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以前取得毕业证书,同时学位证书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即2021年8月9日)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身份
(1)以下人员既可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的岗位,也可报考面向社会人员招聘的岗位:
①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②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应届毕业生(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
③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④2019年8月9日(博士可放宽到2016年8月9日)-2020年8月31日期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且未与用人单位建立人事或劳动关系的择业期毕业生。
⑤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在期满后2年内报考的(期满后超过2年的按社会人员报考)。
(2)其他人员只能报考面向社会人员招聘的岗位。
(3)市外户籍的下列人员可视为深圳户籍人员报考:
①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雇用的雇员或累计聘用满5年以上的编外工作人员,且目前仍在岗的。其中雇员雇用时间和编外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均截至2021年8月9日(下同);
②2021年8月9日前,本市户籍人员的非深户配偶,或配偶属驻深部队军人且本人符合随军条件的。
③我市认定的任期内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配偶。
2.报考学历
(1)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如:岗位要求最低学历本科、最低学位学士,本科和研究生专业均要求数学,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数学,应具备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非数学,本科专业为数学,还应具备相应的本科学位。同时,考生应在规定日期前取得最高学历的学历学位证书,逾期未取得的,不予聘用。
(2)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需具有全国统一的就业报到证(往届毕业生已派遣的,档案中须具有就业通知书)。
(3)非深圳市户籍报考者限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3.报考专业
(1)报考者按岗位要求的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2)若报考者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不相符,可按已取得的教师资格证所认定的种类及学科报考。如教师资格证为“小学语文”的,可报考“小学语文”岗位;教师资格证为“初中语文”的,可报考“初中语文”或“小学语文”岗位;教师资格证为“高中语文”的,可报考“高中语文”、“初中语文”或“小学语文”岗位。
(3)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报考者如按岗位要求的专业报考的,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如按已取得的教师资格证所认定的种类及学科报考的,其所学专业的学历及相应学位不低于公告及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则符合要求。
4.报考年龄
在《招聘岗位表》“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报考;其他条件中没有年龄要求的,报考年龄要求为40岁以下(即1980年8月9日之后出生)。
5.教师资格证
报考人员均须具有不低于岗位所要求资格种类的教师资格证,如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需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其中,报考者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不相符且按已取得的教师资格证所认定的种类及学科报考的,须提供满足岗位要求种类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二、报考
(一)报考方法及时间
1.报考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具体报名程序和方法见《考生服务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附件3),也可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栏(以下简称深圳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查询。
2.报考时间:2021年8月9日10:00至8月13日17:00。
2021年8月11日将公布一次无人报考的岗位(如没有无人报考岗位,报名期间将不公布),8月18日将公布各岗位的最终报名人数。
3.打印准考证:2021年8月23日10:00至8月27日17:00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打印准考证。
(二)报考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包括同日举行的市、区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经人力资源部门认定为提供虚假资料报考、多次弃考等恶意报考、弃考的,指使、煽动他人恶意报考弃考扰乱招聘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除取消考试成绩外,还将纳入全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笔试
笔试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统一组织。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考场规则详见准考证。笔试合格线由市教育局统一划定。龙岗区教育局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此次招聘的笔试为教育类,考题按3个不同学段的招聘岗位命制:分别为高中与职校、初中、小学。具体参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
共考两科,一科为客观题,一科为主观题,最终笔试成绩=(客观题成绩×50%)+(主观题成绩×50%);笔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基础理论、教师职业素养和教学实施要求。
笔试内容范围及考试大纲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查询。
(二)笔试时间
统一安排在2021年8月29日(周日)。第1场为客观题,笔试时间为9:30—11:00;第2场为主观题,笔试时间为14:00—15:30。
(三)笔试地点
考场将实行随机分配,具体安排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四)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将于2021年9月29日16:00前在深圳市考试院专栏公布。
四、资格初审
(一)时间:公布笔试成绩时公布,详见资格初审公告。报考者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初审现场内接受报考资格初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地点:见资格初审公告(详见招聘信息查询网址)。
(三)初审办法:
对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根据拟聘用名额的5倍确定进入报考资格初审人选;其他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报考者为报考资格初审递补人选。若某岗位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5倍,则该岗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列为报考资格初审人选。
为及时通知递补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初审,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所有报考者均须在规定的时间之前到达报考岗位资格初审现场等候,直至所报考岗位资格初审结束,迟到者取消资格初审资格。
进入资格初审人员,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并按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从递补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四)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提供复印件供资格初审单位留存。未按要求准备材料或材料不齐的,首次资格初审不予通过。考生可以现场补充材料(可联系其他人帮助送达,本人不能离开资格初审现场),在资格初审尚未结束的情况下,按补齐材料的先后顺序再次参加资格审查。
1.应届毕业生
(1)基本材料:本人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或落款时间为2020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初审时无法开具的,由上述单位开具证明代替)、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或证明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4)、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2)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3)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往届毕业生,按社会人员提供相应资料。
2.社会人员
报考者本人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岗位有要求的才需提供)、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4)、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雇员或编外工作人员报考涉及雇用或编外工作时间计算问题的,还须提供雇用合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雇(聘)用经历的材料。
3.无论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夫妻市外一方按本市户籍人员报考的,须提供结婚证和夫妻双方身份证,深圳户籍人员的户籍本。
(2)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等(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在资格初审时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最迟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国(境)外归国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记录的,以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
(3)岗位要求英语、职业资格等级的,高于要求等级的均为符合条件,须提供相应等级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的可提供大学英语相应等级考试425分以上的成绩单,专业英语八级证书)。在官方语言是英语的国家留学2年以上的留学生,报考具有大学英语四、六级要求岗位的,可不提供相关证书,但需提供留学证明资料。
(4)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书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所有材料应在资格初审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考单位审核。
(5)在国(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1年毕业生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考察阶段,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取得学位资格的证明;在办理报到备案时必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6)择业期内未与用人单位建立人事或劳动关系的毕业生须提供未与用人单位建立人事或劳动关系的有关证明材料,如离职证明、社保缴交记录等。
(7)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港澳居民报考的须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可在考察环节提供)、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其它要求
1.报考者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2.报考者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3.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由龙岗区教育局确定并通知获面试资格的报考者(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龙岗区教育局负责组织,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通知书。
报考者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及有效居民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龙岗区教育局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三)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各岗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以下方法确定体检人选:
1.同一岗位面试人数达到或超过拟聘人数5倍的(超过5倍指排名末位人员成绩并列情况),该岗位按实际拟聘名额确定体检人选;
2.同一岗位面试人数未达到拟聘名额5倍的,每减少5名面试人员削减1个拟聘名额,面试人员减少数达不到5的,不削减拟聘名额(比如拟聘4人,面试人数16-20人的,均可确定4名体检人选;面试人数11至15人的,均可确定3名体检人选;面试人数为6至10人的,均可确定2名体检人选,依此类推),体检人选按削减后拟聘名额确定。
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笔试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决定体检人选。
考试结果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在网上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7日。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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