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市属学校2021年进入高校招聘博(硕)士研究生127人公告
2021-04-15 10:04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汕头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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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汕头市市属学校2021年进入高校招聘博(硕)士研究生127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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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来源:汕头教师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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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12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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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详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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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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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华图咨询电话:0754-88791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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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市属学校2021年进入高校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公告
根据《汕头市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精神,为进一步优化汕头教师队伍结构,为建设区域教育高地提供人才支撑,汕头市教育局组织市属学校(单位)于4月24日到湖南师范大学(长沙市),4月26日到陕西师范大学(西安市),4月28日到东北师范大学(长春市)各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4名,硕士研究生123名。结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等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或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博(硕)士。
除岗位表中对年龄有特别要求的岗位外,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5年4月2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要求40周岁以下(即1980年4月28日以后出生)。
二、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汕头市市属学校2021年湖南师范大学专场招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 、《汕头市市属学校2021年湖南师范大学专场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2)、《汕头市市属学校2021年陕西师范大学专场招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3)、《汕头市市属学校2021年陕西师范大学专场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4)、《汕头市市属学校2021年东北师范大学专场招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5)、《汕头市市属学校2021年东北师范大学专场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6)。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一)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薪酬福利待遇
1.薪酬待遇
市属事业单位引进对象工资福利待遇按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年工资福利待遇不足35万元的(不含省市住房补助、生活补贴,试用期内按80%计算),不足部分由市补足,发放至首次聘用协议年限,重新续聘的按续聘期新的薪酬待遇执行。
2.住房补助、生活补贴。市给予每人一次性9.6万元住房补助和4.8万元生活补贴。
3.配偶安置。引进对象配偶原有工作单位并愿意在我市就业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其工作性质对口安排;原没有工作单位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协调安排工作;暂时没有工作的,待业期间市每月提供30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4.子女入学。引进对象子女入学入托,由属地教育部门优先就近安排到属地优质公办学校就读。
5.其他服务。引进对象同时享受广东省有关人才政策。根据《汕头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引进对象一经聘用自动认定为B类人才,发放汕头人才“金凤卡”,享受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
(二)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薪酬福利待遇
1.薪酬待遇。工资福利待遇按所在单位同等职级人员标准执行。
2.住房补助、生活补贴。市给予每人一次性3万元住房补助和2万元生活补贴。
3.同时享受省有关人才政策。
(三)补助发放范围
根据《关于印发〈汕头市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有关补助发放办法〉的通知》(汕组通〔2020〕37号),相关薪酬待遇及住房补助、生活补贴发放对象为2020年至2022年我市市属、区(县)属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省直驻汕事业单位和其他类型单位新引进的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含汕头市内出站博士后),以及市属事业单位现有在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在汕头市内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央、省直驻汕单位之间流动的,不属补助范围。
四、培养管理措施
(一)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措施
1.岗位聘用。市属事业单位引进对象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管理岗位,聘为管理七级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按博士取得的职称等级对应确定聘用岗位等级;未取得职称资格的,博士直接聘用至中级岗位(专业技术十级)。初次就业的,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按此规定聘任。
2.职称评审。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职称评审可直接申报副高以上职称。工作成绩突出的,不受工作年限资历限制,可直接申报正高职称。
3.跟踪培养。市委组织部对引进对象进行长期跟踪培养,每年选拔一批表现优秀且符合调任资格条件的博士研究生,调任为公务员。
(二)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措施
1.岗位聘用。市属事业单位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管理岗位,硕士聘为管理八级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按硕士取得的职称等级对应确定聘用岗位等级,未取得职称资格的,硕士直接聘用初级岗位(专业技术十一级),工作3年后聘用至中级岗位(专业技术十级)。初次就业的,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按此规定聘任。
2.跟踪培养。市委组织部对引进对象进行长期跟踪培养,每年选拔一批表现优秀且符合调任资格条件的硕士研究生,调任为公务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汕头市教育局官网(https://www.shantou.gov.cn/edu/)、汕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官网(https://www.shantou.gov.cn/wgxj/),汕头市残疾人联合会(官方微信公众号:gdstclxwk),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shantou.gov.cn/hrss/)及各招聘单位官网(或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公告。同时,各招聘单位官网(或微信公众号)发布本单位具体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招聘专场现场报名
(三)招聘专场时间地点
1.湖南师范大学招聘专场
时间:4月24日上午9:00—下午4:00
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湖南师范大学景德楼南栋201室
2.陕西师范大学招聘专场
时间:4月26日上午9:00—下午4:00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新勇学生活动中心
3.东北师范大学招聘专场
时间:4月28日上午9:00—下午4:00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东北师范大学(自由校区)就业中心一楼。
(四)防疫要求:
1. 湖南师范大学招聘专场防疫要求:应聘人员入校前14天内身体健康状况良好,不得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潜在感染者接触史。境外、港澳地区和目前在疫情高风险、中风险地区的,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等症状的应聘人员不得来校应聘。应聘人员须佩戴口罩入校,配合开展体温检测和“电子健康卡”绿码查验等工作。若出现咳嗽、乏力、鼻塞、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时,请及时向学校报备,并立即进入指定隔离区域等待校医院进一步安排。
2. 陕西师范大学招聘专场防疫要求:应聘人员须佩戴口罩,配合开展体温检测和“电子健康卡”绿码查验等工作。校外人员不能进入校园应聘。
3. 东北师范大学招聘专场防疫要求:应聘人员入校前14天内身体健康状况良好,不得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潜在感染者接触史。境外、港澳地区和目前在疫情高风险、中风险地区的,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等症状的应聘人员不得来校应聘。应聘人员须佩戴口罩入校。外校学生进校需要提前报备,招聘会当天凭7日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及相关身份证明进入校园,配合开展体温检测和“电子健康卡”绿码查验等工作。到东北师范大学参加招聘的外校人员,需提前三天(即在4月24日前)将《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7)、《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8)发送到招聘单位指定邮箱(详见附件1-6),由招聘单位收集汇总后送东北师范大学报备。未报备的校外人员不能进入校园应聘。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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