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南澳县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4)
2021-04-10 16:59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汕头市南澳县人民政府
(四)领取教师资格证
我局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南澳县教育局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以我局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我局发布的领取通知或电话咨询。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更多中小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广东省教育厅官方网站、汕头市教育局官网、南澳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南澳教育”。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754-86805217。
附件: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doc(模板)
原文标题:南澳县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www.nanao.gov.cn/stnajyj/gkmlpt/content/1/1895/post_1895033.html#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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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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