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黄埔区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2)
2020-09-24 11:54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网络
(三)审核申报(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20日)
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实行“零现场”审核,申请人无须现场提交材料,请按以下流程和要求进行材料审核申报。在2020年10月20日前未在“穗好办”APP上提交材料的申请人,则视为放弃本次认定申请。
1.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成功后,在手机端下载并安装“穗好办”APP ,进行身份认证登录。
2.搜索并进入“教师资格认定”栏目,按步骤进行操作,“所属区”的选择应与“中国教师资格网”网报确认点一致。
3.“穗好办”APP上传的对应资料必须清晰完整(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
特别提示: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4.如“穗好办”APP上进行的户籍身份认证无法通过,则表示申请人的户籍条件不符合,请到相关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
(四)体检(2020年10月10日至2020年10月20日)
1.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成功后3天内,在我区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指定医院及地点: (1)广州开发区医院西区院区:开发区西区友谊路196号(近开发区医院公交站)
(2)广州开发区医院南岗院区:黄埔区黄埔东路3762号(近地铁南岗站C出口)
2.下载、填写和打印《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体检表》(见本公告附件2)。
3.下载并打印《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页》,填写好相关资料并贴好照片(见本公告附件3)。
特别提示:1.请安排好时间,特别建议不要在接近报名截止日期才体检,避免影响个人审核进度。2.系统上传的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4.申请人持《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体检表》(附件3)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页》(附件3)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并递交《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页》(附件3)。体检结果由医院统一交回各区认定机构。体检结果将在“穗好办”APP的审核结果中显示,如不合格,可自行到体检医院查询。
5.因妊娠期的申请人不宜做个别体检项目,可由指定医院的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认定机构存档。妊娠结束后补检相关项目,期限在申请认定日期起一年内进行。经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凭体检合格证明到认定机构确认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超过期限当自愿放弃。备孕、哺乳期的申请人,须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要求体检,不能免除项目。
(五)无犯罪记录证明
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4、5),待省级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再由申请人自行携带函件到香港或澳门的警务部门办理无犯罪证明,港澳警务部门核实后,将核查结果反馈给出具函件的省级机构,省级机构再将核查结果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港澳警务部门。台湾地区的申请人的无犯罪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六)领取教师资格证
各认定机构完成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作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领取证书方式有2种:
1.邮寄。申请人可以在报名时选择,邮费到付。
2.自取。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受理认定的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我区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可关注“黄埔区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http://www.hp.gov.cn/xwzx/tzgg/index.html)及“广州市教育局”(http://jyj.gz.gov.cn/yw2/xxhjsfw/zgrd/index.html)上发布的信息。
特别提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不得擅自开封,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四、认定收费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无需缴纳认定费用。体格检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费用,应按规定另行缴纳。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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