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考区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2)
2019-12-09 18:16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深圳市教育局
(2)持有效期内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考生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②毕业证书;
③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签注在有效期内。
将在深圳市公安局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服务平台查询本人居住证有效期,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持有人方可参加深圳面试,签注有效期满后未继续签注或逾期没有签注的居住证持有人回本人户籍地面试审核。
(3)深圳市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②学生证(需有学校名称及注册信息);或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具体样例见附件4);
(4)港澳台地区的考生:
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②学历(学位)证书。
温馨提示:如果是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在认定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影响教师资格认定。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信息确认表经考生本人签名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未经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
4.网上缴费
考生现场确认审核通过后,须于2019年12月17日前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考完成。现场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逾期不再补办。
面试收费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公告》(教试中心函〔2015〕14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3号)的规定,面试费按每考生280元/人·次的标准收取。面试费一旦缴纳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
5.准考证打印
完成报名的考生,请于2019年12月30日起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场次等信息详见本人的准考证。考生须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
6.参加面试
考生面试时间为2020年1月4日或5日,考生所在考点和场次由报名系统随机生成,考生应按准考证上注明的场次和时间准时到达考点参加面试。(各学段各科面试程序详见附件5)
7.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于2020年3月3日公布,考生可登陆“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面试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考生如对本人面试结果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深圳考区书面申请成绩复核。
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
二、考试违规处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违违规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
三、温馨提示
(一)考生原则上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考生报名,对违反规定造成信息有误的,责任由考生承担。本人确无法现场审核的,可由他人凭委托书(具体样例见附件6)及委托双方的身份证件代现场审核,并提供本人的所有审核材料。
(二)请考生仔细阅读公告正文及附件后,按公告要求在网上填报信息,到对应的审核点提供相关审核材料,经现场审核确认后及时完成缴费。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日内拨打深圳考区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咨询服务专线0755-83538450。
附件: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深圳考区面试报名流程图
2.面试现场审核点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交通指引
3.集体户口首页样例
4.在籍学习证明模板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各科面试程序
6.委托书模板
深圳市教育局
2019年12月9日
附件下载:附件1-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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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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