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赴西南大学招聘编制教师22人公告(2)
2019-11-06 15:35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五)笔试
1.考生于2019年12月1日19:00开始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2.笔试时间初定在2019年12月2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安排为准。
3.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管理、时事政治等相关公共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60分,成绩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六)心理品质测评:
时间初定在2019年12月2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的通知为准。
心理品质测评采用上机测评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60分。成绩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
考试综合成绩按照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考岗位数和报考者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同分情况先按专业技能测试、后按笔试成绩的先后顺序,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先后顺序,则再次进行专业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报考教师岗位的适用《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
(八)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出现考察不合格的,聘用单位可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
通过体检和组织考察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黄埔区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
(十)签订三方协议与办理录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签订三方协议,并办理录用手续。若应聘者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以上处罚,则就业协议书或合同自动解除,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人员聘用和工资待遇
录用人员纳入广州市黄埔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广州市及黄埔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办理。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者或未按承诺取得相应证书者,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并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证书后,按十二级岗位聘用;符合晋升条件的,在学校有岗位的情况下,可按程序依次晋升。
四、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拟录用人员均提供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聘用。
(二)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者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三)本次招聘不负责办理录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工作安排等问题。
(四)本次招聘工作的时间以及职位,可根据工作进度作适当的调整。
(五)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20-82116635,61877389
监督电话:82509661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附件1-2019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赴西南大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职位表
附件2-2019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赴西南大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资格审查目录表
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2019年11月6日
原文标题:2019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赴西南大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p.gov.cn/hp/hptz/201911/3b3450479569496f831c663c6ab1a83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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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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