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深圳市宝安区公办学校赴外招聘教师若干人公告 (5大考点)(2)
2019-10-17 16:15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宝安区教育局
(四)资格审查
1.时间、地点:与现场报名时间、地点一致。
2.资格审查办法
考生在报名时须提供相关材料。招考单位组织专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结合岗位特点,通过查阅资料、面谈或专业测试等方式进行预评分,对预评分达到80分以上的考生进行高低排序,按拟聘人数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若某岗位报名人数少于拟聘人数3倍的,则该岗位预评分80分以上且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都列为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拟聘人数及面试有关事宜于次日14:00后在宝安区政府在线网站教育局通知公告栏目中 公布。
3.须提供的材料
以下材料均必须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须按以下清单先后顺序整理。
(1)基本材料
①报名表(附照片、收原件)。
②身份证。
③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需有院系加盖公章)。如资格审查时提供不了推荐表的考生,须提供院系推荐意见。如考生为研究生的,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
④教师资格证书(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交承诺书)。
⑤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⑥个人简历及相关荣誉证书(可自愿提供)。
(2)岗位要求英语等级的,高于要求等级的均为符合条件,须提供相应等级证书。如岗位要求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的,必须提供专业英语四级或八级证书。
(3)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①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审查;未毕业的,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考察和体检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②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③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4.其他要求
(1)考生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2)考生须本人按时到达现场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
(4)现场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
三、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于发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公告时一并公布。具体安排详见面试公告。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负责组织,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公告。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三)成绩公布
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四)确定入围拟聘人员
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各岗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中,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该岗位聘用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以专家组最后评议结果为准。面试成绩及拟聘人选在面试结束1天后在宝安区政府在线网站教育局通知公告栏目中 公布。
入围的拟聘人员在面试结果公布后1天带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到指定地点签约(具体时间安排会在面试结果公告中告知)。
四、考察、体检、公示
(一)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拟聘单位对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对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适应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
体检在深圳进行,由宝安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拟聘人员须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将不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三)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宝安区政府在线网站教育局通知公告栏目中 公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拟聘单位按规定向宝安区人力资源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深圳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1年内(从面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试用期
招聘单位须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通过本次考试进入我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合同期内未经用人单位同意拟调离该单位的,视为违约,单位可以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招考相关资格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0年8月31日。
(二)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五)拟聘人员毕业后凭全国统一的就业报到证到宝安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科报到,由人力资源科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并调配到各下属公办学校工作,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招聘查询网址
1.宝安区政府在线网站教育局通知公告栏目:www.baoan.gov.cn/jyj/
2.报名网站:http://zp.baoan.edu.cn
(七)咨询电话: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0755)27750517
(八)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招聘岗位表
2.承诺书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2019年10月17日
原文标题:深圳市宝安区公办学校赴外面向2020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北京、长春、西安、长沙、广州考点)
原文链接:http://www.baoan.gov.cn/jyj/ywgz/tzgg/201910/t20191017_1833690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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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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