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教学人员15人公告(第一批)(2)
2019-03-27 17:06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岗位代码为JSB01-JSB04的岗位考试安排
岗位代码为JSB01-JSB04的岗位的考试由笔试、试讲和面试三个阶段组成。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注意查收电子邮件,并保持通讯畅通。
1.笔试。笔试采取固定考场闭卷限时的考试方式,不指定参考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通知在广东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网页进行发布。
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在笔试成绩合格人选中,按照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阶段的人选,人数如达不到设定比例的,可按实际人数确定试讲人选。
笔试成绩及试讲人选的名单和时间、地点,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及广东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布。
2.试讲。试讲主要考查应聘者的教学能力、专业技能、语言表达能力、课堂组织能力等。试讲满分100分,80分(含80分)以上为合格。试讲成绩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试讲成绩及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于全部岗位试讲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布。
3.面试。面试在试讲成绩公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品德、身心健康、职业形象、职业能力和素质、学术科研水平、职业发展潜能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80分以上为合格(含8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予以录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30%+面试成绩×30%。
所有考试成绩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人选的确定
在成绩合格者中,根据同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人员按照试讲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
八、体检
确定的体检人选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含复检)。体检办法及标准遵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执行。
九、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以及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拟聘人选确定及拟聘人选公示、聘用
体检和考察符合招聘要求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和广东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入职相关手续。公示期满后,无特殊原因,30个工作日内未按规定提交齐备的入职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按所聘岗位兑现工资福利待遇。聘用合同执行试用期,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确定。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一、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请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页或广东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网页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有不一致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关系,聘用合同终止。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材料中提供毕业证书、所学课程成绩单(须加盖院系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研究生处公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3.国内应届毕业生应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4.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关于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考察阶段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无法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无效报名,取消考试成绩。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8.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名。
9.因考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者个人放弃聘用等情况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报考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也可不进行递补,保留招聘岗位空缺。
10.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可进入广东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网页查询、也可电话查询。
11.应聘人员须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应聘人员通联不畅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12.次招聘工作全程由广东第二师范学院纪检监察处负责监督。
招聘工作电话:020-34113286、020-34113005(人事处)
监督投诉电话:020-34113624(纪检监察处)
附件1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教学人员岗位表.docx
附件3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教学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
201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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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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