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州市黄埔区赴重点高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3名公告(2)
2018-10-15 17:25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
(四)专业能力测试
陕西师范大学考点:时间初定在2018年11月4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的通知为准。
华中师范大学考点:时间初定在2018年11月1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的通知为准。
专业能力测试以试教的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0分钟,主要考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技能。音乐、体育学科须增加专业技能展示,考试时间增加5分钟,分数计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报考者可根据本人专项自行决定是否携带展示所需器材。
专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60分。测试成绩合格者,按照分数高低以1∶3比例进入下一环节。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则该岗位实际合格人数全部进入下一环节。
(五)笔试
1.打印准考证时间
陕西师范大学考点:报考者于2018年11月4日19:00开始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华中师范大学考点:报考者于2018年11月18日19:00开始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2.笔试时间
陕西师范大学考点:笔试时间初定在2018年11月5
华中师范大学考点:笔试时间初定在2018年11月19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安排为准。
3.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管理、时事政治等相关公共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60分,成绩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六)心理品质测评
陕西师范大学考点:时间初定在2018年11月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的通知为准。
华中师范大学考点:时间初定在2018年11月19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的通知为准。
心理品质测评采用上机测评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60分。成绩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综合成绩按照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按考试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以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如出现同分情况,则按专业能力测试、笔试成绩的先后顺序,高分者进入下一环节;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先后顺序,则再次进行专业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体检由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和《关于印发<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需复检的考生,自通知复检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者,取消聘用资格。用人单位可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八)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组织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原则上为1:1。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廉政勤政、工作实绩等,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通过者,取消聘用资格。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
教育局须在考察结束后将考察材料等报区人社局公示拟聘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hrssgz.gov.cn)《事业单位招聘》栏目“聘用公示”和黄埔信息网(http://www.hp.gov.cn/)《新闻资讯》栏目“通知公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与拟聘人员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待毕业后再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聘用及相关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拟聘人员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待毕业后(须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凭《报到证》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能办理入职手续的,取消该考生的聘用资格,视情况可依次递补,凡2019年8月31日后取得证书的,不得列为递补对象。
2.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事业单位有关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3.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四、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者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二)本次招聘,拟聘用者均按招考岗位进行转正定岗。
(三)本次招聘不负责办理录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工作安排等问题。
(三)本次招聘工作的时间以及职位,可根据工作进度作适当的调整。有关通知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或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请报考者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四)咨询电话:020-61877389,82116635
监督电话:020-82509661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附件:
1.2018年广州市黄埔区赴重点高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陕西师范大学考点).xls
2.2018年广州市黄埔区赴重点高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华中师范大学考点).xls
3.2018年广州市黄埔区赴重点高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资格审查目录表.doc
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2018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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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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