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教育局2018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告(2)
2018-09-06 17:30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惠州市教育局
五、现场审核确认
(一)现场审核确认时间:9月28日-29日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逾期未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作放弃处理。
(二)现场审核确认地点:惠州市广播电视大学综合楼1楼服务大厅,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斑樟湖路20号,联系电话:0752-2555913。
(三) 现场确认流程:证件初审→证件复审→提交认定资料及签订相关承诺书→领取回执单。具体流程请参阅附件。注意:因需签订承诺书,现场审核时必须本人到现场确认点办理。
(四)现场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必须是申请人网报成功后直接在网报页面打印出来的申请表,需A4纸双面打印,自行下载空白申请表打印或手写的申请表无效);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1份(附件3);
3. 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
4.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5. 本地户籍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需用A4纸复印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非惠州户籍但人事(劳动)关系在本市的,须提供以下材料之一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1)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2)惠州市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和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最近连续6个月或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3)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1年或以上的劳动合同,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由用人单位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或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
6.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 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凡外省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必须提供与普通话等级证书领证年份吻合的户籍、学籍、工作证明,且其普通话测试成绩能从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官方网站(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到,否则需在户口(或工作、学习)所在地重新报名参加测试。
7. 近期蓝底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2张(与贴在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且与上传的照片一致),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使用。
8. 提供学历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学历鉴定证明只能是《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学历必须由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学历鉴定。
9. 全日制师范毕业生提供含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实践”课程并成绩合格(缺一不可)的学业成绩表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提供有效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一式1份。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
10. 申请认定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的除提交以上材料外,另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
11. 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一式1份。申请人只需填写个人资料部分并粘贴好照片在现场审核时提交。(附件4)
12. 2018年下半年惠州市面向社会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上报材料目录表(贴在个人申报材料档案袋上面)(附件2)。
认定机构在审核以上材料中的证件时,验原件收复印件。
六、体检
申请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人员体检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请通过了现场审核的申请人在9月13日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费自付),自行到其他医院体检无效。体检地点以惠州市教育局网上通告为准。
七、审批发证
申请人通过现场审核确认、经体检合格后,认定机构进行审批发证。发证大约时间为第四季度(具体时间以惠州市教育局网上通告为准)。
八、其他事项
(一)网上报名需上传近期蓝底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大小在20k以内,像素为114(宽)*156(高),照片扩展名为JPG,上传的照片需与上报的纸质申请表上照片一致。
(二)审核现场不提供复印和文件袋等服务,需自行提前准备。请申请人严格按照上报材料目录表(见附件2)的顺序排列好相应资料、表格(请自行下载打印相关表格)和复印件(复印件请统一用A4纸),提交给工作人员审核。
(三)惠州市教育局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有关证件和材料进行核查,发现故意造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按我国《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处理: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附件:
2. 2018年下半年惠州市面向社会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上报材料目录表
3.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5. 2018年下半年惠州市面向社会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指引
惠州市教育局
2018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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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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