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评估2021上半年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温馨提示
2021-06-15 11:38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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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申请人:
现将《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关于2021年上半年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温馨提示》转发如下。
温馨提醒: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认定体检推迟进行,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请留意黄埔区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目。黄埔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咨询电话:020-61877385。
黄埔区教师管理服务中心
2021年6月15日
附件:
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关于2021年上半年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温馨提示
各位申请人:
我市上半年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开始,为让广大申请人及时了解有关教师资格认定的政策要求和工作安排,市教育评估中心温馨提示各位申请人注意以下事项:
一、认定时间
(一)“中国教师资格网”申报时间:6月15日0时~6月24日18时;
(二)“穗好办”APP开放时间:6月15日9时~6月27日18时;
(三)体检时间: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认定体检推迟进行,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请留意官网公告。
二、认定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以下人员:
(一)广州市户籍人员;
(二)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含持有广东省居住证且居住地在广州的人员、港澳台人员、驻穗部队人员、广州地区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研究生);
(三)广州地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2021年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全日制毕业生,以及广州市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博士、本科、专科毕业生)。
(四)免试认定人员: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参与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
三、具体操作指引
请查阅“广州市教育局”官网或关注“广州市教育评估中心”微信公众号,搜索《广州市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按照公告内容完成网上报名和上传资料。咨询电话:020-83494295。
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
2021年6月9日
原文标题:转发关于《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关于2021年上半年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温馨提示》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hp.gov.cn/xwzx/tzgg/content/post_73318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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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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