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第三次招聘事业编教师58名公告(3)
2018-08-30 16:42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职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其他职位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聘用单位可按综合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采用调阅个人档案、提供原单位(学校)鉴定、实地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的,聘用单位可按综合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和广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gzedu.gov.cn)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十)办理调配及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应聘者本人放弃的(在三个月内未能根据聘用单位管理要求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也视为本人放弃),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成功聘用的人员实行人员聘用制,聘用期间按聘用单位公布的职位情况享受政府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通过说课/试教、具备参加笔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笔试、体检、考察、录用资格的承诺,以及若被录用,保证按时报到、按要求履行满最低服务年限职责的承诺。违背承诺的将被记录在案,三年内不得报考广州市教育局局属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三)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录用后聘用单位暂时不能安排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则必须服从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四)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五)关于各招聘职位的相关考试问题,请在工作日的8:30—12:00、14:00—16:30拨打附件1中聘用单位的电话进行咨询。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0-83126088,广州市教育局监督电话:020-22083784。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广州市教育局。
广州市教育局
2018年8月30日
附件:
1、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第三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xls
3、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复审材料一览表.doc
4、广州市教育局2018年第三次公招各校专业素质评估方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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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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