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清远市委党校(清远市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招聘教师6名公告(2)
2018-03-16 17:41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报名办法
(一)岗位查询
详见附件1。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29日至4月9日止。
2.报名程序:
⑴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考岗位条件和要求,在网上下载报名表,填写后发送至邮箱:dxbgs868@163.com。
⑵初步审核。报名结束后,我校将对报考人员进行初审。对初审通过的考生,以电话或邮件的方式通知考试有关事宜(请保持通讯畅通)。
⑶寄送个人报考材料。接到初审通过通知的考生,需向我校提交的材料:
①个人简历。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复印件。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④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须提供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
⑤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⑥无违法犯罪证明原件。
⑦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
⑧论文论著复印件。
上述报考材料邮寄地址: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清远大道西40号,清远市委党校办公室,邮编:511520。
请考生按照我校工作人员通知的寄送材料截止时间(以寄出的邮戳为准)前寄送材料。材料邮寄信封上请注明“报考材料”字样。报考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按招聘岗位专业(附件1)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专业岗位报名,报考多个专业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携带⑴中共清远市委党校2018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⑵身份证原件;⑶学历学位证(应届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⑷职称资格证原件;⑸论文著作原件,进行考前资格复审。经复审通过的,发给准考证。
3.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2018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18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职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5.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我校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校负责人员有直接上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考试
对符合岗位招考资格的考生,由我校组织笔试、试教、面试(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另行通知)。笔试、试教、面试依次同时进行。最终取三个考试的总成绩作为录用依据,择优录用。
(一)笔试(占总成绩的30%)
侧重考核综合写作能力。
(二)试教(占总成绩的40%)
侧重考核教学能力。
(三)面试(占总成绩的30%)
采用结构化面试。
(四)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教成绩×40%+面试成绩×30%
笔试、试教、面试及考试总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分数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试教分数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试教成绩都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考生总成绩将在清远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官网和中共清远市委党校官网上进行公示。
五、体检
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等规定开展考察。
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
对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中共清远市委党校官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录用的,可依次递补。
八、聘用和待遇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的拟聘人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相关人事管理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获聘人员为清远市事业编专业技术人员,享受清远市事业编专业技术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九、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报名资格初审、复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电话咨询我校。
2.咨询电话:0763—3553868、3553728,联系人:王老师、唐老师。
3.投诉电话:中共清远市委党校纪检监察室,0763—3553239。
本公告由中共清远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附件1:中共清远市委党校2018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doc
附件2:中共清远市委党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清远市委党校
2018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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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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