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清远市委党校(清远市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招聘教师6名公告
2018-03-16 17:41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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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2018清远市委党校(清远市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招聘教师6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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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来源:清远教师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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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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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3月29日-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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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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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华图咨询电话:0763-3863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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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位于广东省中北部,距广州市区约50公里,距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约30公里。区位优越,交通便捷。全市下辖8个县(市、区)和1个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总面积1.9万平方公里,是广东省地域面积最大的地级市。近年来,清远市先后荣获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宜居城市、国家园林城市,被誉为“珠三角后花园”。在省级广清一体化战略下,清远市已融入“珠三角一小时生活圈”。
中共清远市委党校(清远市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是市财政全额拨款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负责全市各类党政干部、公务员培训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2012年以来,我校领导班子带领全体教职员工树立“建设全国一流党校”目标,在“三心”(爱校之心、爱业之心、爱人之心)文化引领下,打造“一流培训队伍”,做强“一流培训设施”,争创“一流培训业绩”。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的人才强校战略,把更多优秀人才吸引到党校事业中来,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府第139号令)和《印发清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清府办[2012]91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名。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优秀人才。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要求:
⑴全日制硕士学位的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⑵全日制博士学位的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
⑶全日制硕士学位以上,具有副教授职称的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
⑷全日制硕士学位以上,具有教授职称的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年龄计算至2018年6月30日。
4.身体健康。
5.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各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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