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2018-01-10 16:05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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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7〕249号)精神,现将我市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一)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报考条件等相关要求后再履行报名程序。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生须本人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http://www.ntce.cn)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因委托培训机构或他人代理报名造成报名信息错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所有考生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
(四)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功能重新获得,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五)所有科目考试均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六)考生需提前到学信网(www.chsi.com.cn)查询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为面试现场确认做准备。
二、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日程安排表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月16日至19日;
审核时间:2018年1月16日-26日;
缴费截止时间:2018年1月26日。
(二)考试日期2018年3月17日,具体安排如下:
三、考试对象
(一)申请报名参加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
(二)2016年及以后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和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定合格的中等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学生(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和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定合格的中等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可以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四、报考条件
(一)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在重庆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且为已毕业考生)。在校生必须为在渝全日制普通高校三年级及以上年级学生,可凭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四)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定合格的中等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学历或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五)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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