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委党校2017年公开招聘教研人员公告(第二批)(2)
2017-12-04 10:24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市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六)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与《广州市番禺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填报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七)应聘人员须本人亲自参加资格审核,不接受委托办理;
(八)2018年1月4日、5日网上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行政职业能力倾向和申论。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不指定参考教材,计划安排2018年1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为确保竞争择优、公平、公正,笔试设置开考比例,比例为1:3。报名人数不足比例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面试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报职位招录人数1:5比例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在面试前须按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基础、授课水平等能力要素。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考试时间和地点在番禺区政府门户网站“招考信息”专栏(http://www.panyu.gov.cn/gzpy/gkzk/common_list.shtml)公布。
(三)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如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是唯一可以代替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的法定身份证明凭证,任何其他证件包括:户口簿、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等都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请各考生按要求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四)成绩
1.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计算综合成绩。
2.笔试和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单科合格线不得低于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考试综合成绩同分,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2.用人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计划生育情况等,并再次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考察对象为社会人员的须在接受考察时向考察组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鉴定证明。
3.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在参加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依次替补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用人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番禺区政府门户网站“招考信息”专栏(http://www.panyu.gov.cn/gzpy/gkzk/common_list.shtml)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有关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招聘单位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聘用期间享受有关政策规定的番禺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的福利待遇。
八、几点说明
1.在职报考人员应主动将报考意向知会本人现所在单位,并征得现所在单位同意才可报考。因未经所在单位同意而造成的不能被招聘单位聘用等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每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职位。
3.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发布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1.2017年番禺区委党校公开招聘教研人员职位表(第二批).xls
广州市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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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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