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赴华中师范大学2017年招聘教师公告(51人)(2)
2016-12-15 17:27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所应聘岗位的工作。
4.具备岗位所需职业技能要求、任职资格和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部分职位另有规定,按报名要求)。
5.年龄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2月31日后出生),在职骨干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2月31日后出生)。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受理报考。
四、招聘专业和人数
具体职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职位表。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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