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揭阳普宁市公开招聘教师348名公告(3)
2013-08-16 10:12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省人事考试网
择校组织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实施。
拟聘用对象无按规定时间到现场参加选择任教学校或有职位而不选择任教学校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审批。拟聘用对象确定具体任教学校后,由市教育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一式三份。
八、待遇及要求
受聘人员的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所在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受聘人员在所聘单位工作满六年以上(含试用期)方可调动(在本乡、镇、场、街道内调动不受此限制)。
九、费用
依据粤价函[2011]1181号文规定,这次公开招聘教师的笔试费用为:每人55元。
十、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内容可查阅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pnrs.gov.cn)和普宁市教育局网(www.pnjyj.gov.cn)
附件:
2、2013年普宁市公开招聘教师报考学科专业要求及笔试科目对照表
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普宁市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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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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